《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争端解决法律适用的第293条第1款:问题与检视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争端解决法律适用的第293条第1款规定,具备争端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应在海洋争端解决中适用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相抵触的“其他国际法规则”。该条款促进了海洋法与国际法体系的融合,并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涉海争端法律适用的“碎片化”...
中国海商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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