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涵,这样的内涵体现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便是解纷过程能够有效回应当事人的心理与情感需求。回应型法理念承认个性和多样化,强调尊重是一种突出的美德,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对于现代与传统并行的西藏而言,将回应型法理念应用于纠纷解决中,不仅必要且可行。考察现代西藏的司法解纷过程,回应型法理念已初步彰显,但需借助数字技术进一步提升纠纷解决的便捷性和专业化,并致力于构建解纷过程中的信任机制,有效回应纠纷当事人的心理与情感需求,进而促进纠纷解决的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