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发展的穿透式监管及其精准化实施
数字金融,作为数字经济发展中新兴的金融业态,通过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智能化的变革重构了金融系统的底层逻辑,颠覆了传统金融的业态架构,显著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风险,而以机构监管为主的传统金融监管范式,难以满足数字金融混业经营的监管需要,穿透式监管应运而生。作为一种“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方法,穿透式监管需要在自由创新与风险防控间实现动态平衡,既不能过度穿透,损害市场自由之基,抑制金融创新,又不能因穿透不足导致系统性风险累积。在具体实施上,应回归市场监管本源,以尊重市场为前提,以保障金融发展为目的,明确实质穿透的监管理念;根据金融市场变化,构建“原则导向与规则约束相协同”的适应性穿透机制;推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多元共治,形成穿透强度与市场弹性相匹配的治理闭环。
经济问题
2025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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