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新质生产力与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综合质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数字化转型动力,从而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采用双重差分法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的影响。研究发现,该制度能够显著提升行政垄断程度高地区的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并且以促进“底层技术运用”为支点撬动了企业数字化转型,凸显了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机制检验表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能够通过促进创新要素流动、优化信贷资源配给、完善数字发展制度环境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和“卡点”,从而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围绕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方式和目标的异质性分析发现,政策呈现出对民营企业、较小规模企业的所有制和规模“偏好”,并且对于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的企业作用更加明显;地区自我审查与外部监督机制较为完善时,政策能够更好发挥作用。最后产业政策的叠加效果检验显示,中央与省级产业政策均与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了制度合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推进了企业数字化进程。研究结论能够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证依据。
经济问题
2025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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