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已经取得丰富成果,既达成了基本学术共识,也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提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哲学基础、“生态理性经济人”的人性标准,以及建构“人—自然—人”新型法律关系的理论支撑。下一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理论与实践创新重点在于,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法典转化为基础,推动法典编纂的范畴、原则、体制、体系、制度及全球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全面创新。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须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目标及法典化表达方式,正确理解以法典立法方式固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认真对待环境司法实践经验法典化,妥善处理法典内外部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