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民宿对乡村振兴的作用路径:以村落活化为中介
立足利益相关者视角,以乡村振兴目标为引领,引入村落活化作为调节变量进行内容扩展,选择丹巴县甲居藏寨、理县桃坪村、邛崃市花楸村、都江堰市石羊镇马祖社区、丹棱县幸福古村5个川西传统村落为案例地,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以乡村民宿利益相关者为调查对象,获取604份有效问卷,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乡村民宿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机制。研究结果表明:乡村民宿对村落活化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重点影响因子为民宿产品体系、民宿文化内涵和民宿建筑风格等;乡村民宿对乡村振兴既有直接的正向影响,对乡村振兴的影响以产业振兴、文化振兴和组织振兴为主,以生态振兴和人才振兴为辅;村落活化对乡村振兴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对村落的活化影响以物质活化为主,以社会活化和精神活化为辅。基于研究结论,为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提出政策启示:一是规范乡村民宿发展,重点引导乡村民宿产品体系构建;二是强化乡村民宿对村落的活化作用,利用乡村民宿发展带动传统村落的有效存续;三是注重乡村民宿的综合带动效益,提升乡村民宿对乡村振兴的动能。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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